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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
2021-08-20 10:59:34   来源:其它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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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 


  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

  犯罪未遂:

 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

  犯罪中止:

  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,是犯罪中止。

  片面共犯:

  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,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,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。

 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:

  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,各共犯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,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或商议的,就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。

 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:

  在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,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。

  一般共同犯罪:

  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不存在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,各共同犯罪人只是为了实施某一特定的犯罪,事先或临时纠集在一起的,这些特定的犯罪一经实施完毕,这种纠集也告结束。

  复杂共同犯罪:

  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、组织、教唆、帮助等分工时,就是复杂共同犯罪。

  任意共同犯罪:

  是指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一个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,而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。

  ———合肥自考答案—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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